深圳市電子商會入會條件、權利與義務
依據《深圳市電子商會章程》規定,規范入會程序,就入會條件、權力、義務做以下說明:
一、會員
(一)會員入會基本條件:
1、凡在深圳從事電子信息產業領域科研、生產、經營、服務的企業和團體;
2、在工商局正式辦理登記企業;
3、熱愛商會,遵守商會章程。
(二)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1、商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2、參加商會的活動;
3、獲得商會服務的優先權;
4、享有向商會反映意見的權利;
5、對商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;
6、有要求商會為維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給予幫助的權利;
7、申請退會權。
(三)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:
1、遵守商會章程,執行商會決議;
2、維護商會的合法權益;
3、完成商會交辦的工作;
4、向商會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;
5、積極參加商會活動;
6、按時交納會費(會員會費人民幣3000元/年)。
二、理事
(一)理事需具備基本條件:
1、熱愛商會,遵守商會章程;
2、理事由本行業中具有規模和特色的企業領導擔任;
3、企業資產規模在3000萬以上。
(二)理事在享有會員同等權利和待遇的同時,還享有下列權利:
1、參加會員大會、理事會會議;
2、檢查會員大會、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。
(三)理事在履行會員義務的同時,還應履行下列義務:
1、執行理事會決議;
2、每年按時交納會費人民幣8000元。
三、副會長
(一)副會長需具備基本條件:
1、熱愛商會,遵守商會章程;
2、在電子行業中具有相當實力和代表性的企業領導擔任;
3、積極參與商會工作,能夠作到無私奉獻、貢獻突出的企業家;
4、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活動能力;
5、注重誠信,能夠得到大多數會員的信任;
6、企業資產規模在2億元以上。
(二)副會長在享有會員、理事同等權利和待遇的同時,還享有下列權利:
1、協助會長領導商會開展日常工作;
2、代表本行業與政府領導、有關機構以及國內外同行進行溝通和交流;
3、以商會領導身份,出席各項重大活動,并參與接待和座談;
4、享有商會較高榮譽,成為行業的龍頭和表率之一。
(三)副會長在履行會員義務的同時,還應履行下列義務:
1、執行理事會的決議;
2、每年按時交納會費人民幣20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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